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08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报名现场确认于15日开始,至17日结束。我省设有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两个报名点。
据了解,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应携带规定的报名证件材料亲自到报名点接受报名初审,签订保证书,并缴交报名费(人民币550元),当场进行电子摄像,并确认报名信息。其中,港澳地区学生现场正式确认时,应携带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地区学生携带《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华侨学生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原件,居住所在地身份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所有的考生都要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在入学后补交最后一学期成绩单)。